盐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盐田区新发布了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的最新政策的意见征求稿,2020年正式的学位申请政策还没有发布,小编会即时更新最新的学位申请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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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政策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创建时(2001年)为公办民助性质的学校,学生可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但直升政策与深圳市现行招生政策已不相符(当前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就近入学),为了与全市招生政策相匹配

从2020年秋季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不再享受直升政策,即从2026年秋季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新生全部按照积分入学政策招录,录满为止。

重新修订《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

(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按照儿童父母一方缴纳深圳社保时间的长短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积分入学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或商务公寓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前一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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