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临时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者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本市低收入居民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3)本人签名的个人银行账号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本市低收入居民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
(5)属于残疾人家庭成员的,提交本市残疾人证。
在居住地申请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
本人领取首月补贴后,后续补贴按月由信息系统比对核实后直接发放,但首次申请递交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有效期满的,应当由本人到窗口递交新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发放后续补贴。
申请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点击『个人』,然后进行登录
第二步:进入后先点击『高校生登记』—『网上高校毕业生登记』,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上传毕业生和身份证,点击『提交』
第三步:完成高校毕业生登记后,点击『高校生补贴』—『临时生活补贴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