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指南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入口,准备住宅合同与非住宅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及说明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住宅合同与非住宅合同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5、房屋安全检查报告
6、授权委托书
7、受托人身份证明
8、工业生产用房租赁承诺书
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办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入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5054XN4442014019000),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网上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预审通过,申请人凭短息通知,通知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3、受理(当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核(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5、审批(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批决定。
6、办结(当场)。工作人员作出办结决定。7、送达(当场)。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宝安公租房】即可获得宝安公租房认租申请入口、最新房源、认租时间及指南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