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指南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入口,准备住宅合同与非住宅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及说明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住宅合同与非住宅合同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5、房屋安全检查报告

6、授权委托书

7、受托人身份证明

8、工业生产用房租赁承诺书

宝安区房屋租赁凭证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

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办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入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5054XN4442014019000),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宝安区房屋租赁凭证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

2、网上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预审通过,申请人凭短息通知,通知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3、受理(当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核(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5、审批(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批决定。

6、办结(当场)。工作人员作出办结决定。7、送达(当场)。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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