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需要准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及材料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3、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
4、住宅合同与非住宅合同
5、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网上申请说明: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要办理的事项并点击“在线申办”填写申请表单,在网上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受理(即时)
接件受理人员即时进行网上申请材料核验,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不予以受理。
审核(即时)
受理后,即时对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
审批(即时)
提交材料符合备案要求或法定形式的审批通过。
办结
对资料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并即时完成证件制作,然后将资料分类归档。
送达
办结后证件凭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选择自取或快递送达。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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