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存档人员申请档案转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存档人员需要提交《调档函》原件、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申报材料
一、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调档函》原件(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接收单位开具,抬头名称: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2)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办理档案转出,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4)如单位办理须提供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退休人员须按以下材料办理: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如申请病退,须提供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收复印件1份);
(3)如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代理人与当事人满足直系亲属关系须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四、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五、工作人员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六、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七、存档人员向拟接收单位核实到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