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企业软件正版化自查统计表》(点击打开链接)至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

政策原文

根据广东省版权局有关工作要求,贵单位被列入2021年度广东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点单位名录及深圳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点单位名单(点击打开链接),请贵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企业软件正版化自查统计表》(点击打开链接)至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

二、参加由我局组织的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前,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国版办发〔2016〕13号,点击打开链接)要求完成计算机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并将软件使用情况、合法使用证据(采购合同,授权证书)以及《正版软件工作指南》相关表格(点击打开链接)书面报送至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

四、我局将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起对贵单位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请届时予以配合。

(联系人:龚先生,电话:0755-83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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