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坪山新市民及青年人等群体人才房配租指南
配租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坪山区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以下同)中的新市民、青年人。
配租条件
企(事)业单位申报及安排入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入住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并在坪山区缴纳社会保险。
2.入住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正在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入住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
1.“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包括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
2.“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单位申请材料清单(泊寓坪山燕子岭店)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单位基本资料 | ||||
1 | 单位认租申请表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点击打开链接,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
2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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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住房专员身份证件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
5 | 职工个人基本信息 汇总表 | Excel电子版; 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 1 | 点击打开链接,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
申请职工个人资料 (员工个人申请材料单独生成一个文件夹,命名“单位+姓名”) | ||||
6 | 申请职工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7 | 申请职工共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有效身份证件 (已婚必须提供)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8 | 申请职工本人婚姻材料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再婚的提交结婚证及离婚材料; 4.丧偶的提交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
注:单位住房专员在规定受理期间将上述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邮箱(邮箱地址:pszfbz_zlb@szpsq.gov.cn)。
(一)申请受理
1.申请时间、联系电话
2021年11月6日9:00至11月19日17:30。有意向认租的申请人可提前预约看房,泊寓坪山燕子岭店项目联系电话:17724603979、17724603937。
2.申请方式
为便民高效,本次申请受理采取“网上邮件办”形式,可由单位指定一名住房专员在规定受理期间将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指定邮箱(邮箱地址:pszfbz_zlb@szpsq.gov.cn)。
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如上述房源在2021年11月19日前配租完毕,则该项目终止受理申请。
(二)资格核查、公示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信息核查,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住房保障中心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签约方式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单位,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通知申请单位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泊寓公司)办理选房、签订租赁合同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