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深圳就业见习补贴

用人单位于见习活动每满3个月后的20日内提出申请,也可于见习期满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记得按时申请。

申请流程

(一)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业务系统提出补贴申请。

说明:见习人员须提前注册账号并登录业务系统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已完成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可登录平台更新个人信息);

2.用人单位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原件图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业务系统核验相关数据,核验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核验不通过的,根据情况做出相应提示。

(二)审核。

1.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街道)负责受理与审核;

2.受理街道自业务系统核验通过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核。申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照不清晰,且无法补证或未按约定补证的,审核不通过;

3.受理街道或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政策规定及审核需要,可向申请单位提出交验原件要求,或前往申请单位查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用人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三)公示。

受理街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受理街道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四)发放。

受理街道所在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见习单位的银行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受理街道发放。

咨询投诉电话

0755-12345、0755-1233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见习】可获深圳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申请指南(见习申报、补贴发放)等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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