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深圳办理条件
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办理条件
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失业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本省 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应从统筹地区社转移到户籍所在地。
相关说明: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可获深圳养老保险转入及转出办理入口、转入和转出办理指南、办理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