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鹏新区公办学位的房屋性质要求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1、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2、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3、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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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申报义务人申报(例如房东)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下拉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第二步:实名登录后选择申报角色,房东要选择『申报义务人』
第三步:选择『申报入住』
第四步:新增关联的房屋,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新增住户信息,完成申报
住户协助申报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下拉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第二步:选择申报角色,住户选择『我是住户,协助申报本人及同住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三步:点击『申报入住』
第四步:核对房屋信息,点击『下一步』,新增住户个人信息,完成申报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请家长务必查询所提供的住房是否已被锁定,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zs.dpxq.gov.cn/visitdpgbxyxqfcx,查询学位申请房锁定状态,提前做好准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鹏】可获取大鹏最新学位申请材料提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最新消息及申请指南、房屋锁定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