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业见习补贴怎么申请
补贴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和港澳青年参加本单位就业见习(以下统称为见习人员);
(二)见习人员未在该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除外)。
(三)用人单位接收当期见习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
(四)用人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
(五)每周见习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六)见习岗位不属于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
(七)见习地点不包括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
毕业2年内:指自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的24个月内。
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港澳青年:指16—24岁的港澳青年。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属分公司的,该分公司须在深圳市完成了商事登记注册,并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且其总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业务系统提出补贴申请。
说明:见习人员须提前注册账号并登录业务系统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已完成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可登录平台更新个人信息);
2.用人单位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原件图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业务系统核验相关数据,核验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核验不通过的,根据情况做出相应提示。
1.银行出具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首次申请时提供);
2.《青年见习补贴申请和审批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单位盖章,每期申请时提供);
3.《就业见习补贴发放表》(单位盖章,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每期申请时提供);
4.《见习人员考勤表》(见习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分期申请补贴的提供近期3个月考勤表,一次性申请补贴的提供见习期内全部考勤表);
5.《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保单》或工伤保险参保记录(复印件,每期申请时提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见习】可获深圳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申请指南(见习申报、补贴发放)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