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防治,提高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加快实现“病有良医”,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防治,提高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加快实现“病有良医”,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1309室收,联系电话:88113986(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uangl@wjw.sz.gov.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反馈意见”。
也可以点击右侧链接前往网页提交https://wjw.sz.gov.cn/hdjlpt/yjzj/answer/49896
《社康条例》共分为总则、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居民健康管理、社区医疗服务、社区健康促进、支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九章,对社区健康服务的体系构建、功能定位、规划布局、能力建设、服务内容、政策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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