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坪山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企业配租保租房面向重点企业、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5类企事业单位配租,入住人需满足户籍、社保、住房等6项条件。
2026坪山区面向企事业单位保租房申请条件+配租对象(第一批)
坪山区面向企事业单位配租保租房,配租对象分为5类单位类别,入住人需同时符合6项申请条件。
一、配租单位类别
企事业单位仅限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重点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坪山区;人才规模30人及以上。
教育机构:注册地在坪山区的学校;人才规模10人及以上。
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地在坪山区的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规模10人及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注册地在坪山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区机关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人才规模10人及以上。
其他非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坪山区;人才规模10人及以上。
人才规模认定: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数量。
特别说明:与区签署过战略合作协议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重点引进的企事业单位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入住人申请条件
单位入住人需同时符合以下6项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保。
2. 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补充说明
合租申请:申请单位以合租方式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同一套住房,相关申请人均应符合申请条件要求。
已婚申请: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具备本市户籍的父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不具备深户的父母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四、人才引进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点击此处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