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客将房子转租是否违法?

问:我现在的房客准备将房子转租给他的朋友,要征求我意见,请问他是违约吗?


答: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你的房客没有擅自转租,因此不算违约。
问:我租了一套房子,后经房东同意又转租给了另一个人,并提高了租金。现在房东说提高部分的所得应归他所有,因为他是房屋的产权人,有这种说法吗?
答: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原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合同法》第225条对于转租行为的规定是: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本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收益的归属,如无此约定,则此收益归承租人所有。因此,如果你们在事前并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租的增值部分理应归你所有。
问:我通过中介找了一套房子,和房东合住。房东是个年过七旬的老奶奶,我觉得很踏实、安心,便一下和老人签下了半年合同。可是日后在和老人的相处中,却产生了各种摩擦。现在半年合同就要到期了,我提出退房。办手续时,老人却要从我交的租房押金里扣掉50元。而合同中并没有写明“退房前半个月应通知房主,否则扣租房押金50元”这一条,这押金是不是不该扣?
答:如租房者与房东的租房合同到期,合同便会终止,租房者也有权搬走,因此房东不应扣除50元租房押金。至于提前通知房东这一条,双方可在签订合同前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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