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

  罗湖区

  10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为72.84,比9月份减少了0.31分,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70分,在全市排名第四。从2010年1-10月的指数变化情况来看,一季度指数均保持在77分左右小幅波动,但自4月份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后,保持在73.5分上下波动,本月指数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见图5)。

  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得分为76.25,市民感受度指数得分为55.42,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得分为61.2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得分为78.00。

  与9月份对比,由于部分路口行人违章通行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率由9月份的38.80%上升到39.24%,使守法率指数略有下降;同时,由于部分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出现故障没有及时进行维修,造成市民无序通行,使市民感受度指数比上月下降了3.18分。具体排名及与?月对比情况(见表5)。

  盐田区

  10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为71.90分,比9月份增加了2.08分,比去年同期减少了0.06分,在全市排名第五。从2010年1-10月的指数变化情况来看,一季度指数呈现逐月下降趋势,二季度指数保持在73分上下小幅波动,三季度指数呈现逐月下降的趋势,本月指数止跌回升,且幅度较大(见图6)。

  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得分为74.12,市民感受度指数得分为65.49,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得分为50.42,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得分为84.31。

  与9月份对比,除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略有下降外,其它三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市民感受度指数上升幅度最大,增加了10.79分,本月多个监测点的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普遍提高,主要原因在于多数市民认为通行马路安全、方便、可以有序通行。同时,个别监测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行人闯红灯现象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率有所下降,使得守法率指数有所上升。具体排名及与上月对比情况(见表6)。

  龙岗区

  10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为71.16,比9月份减少了1.40分,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15分,在全市排名第六。从2010年1-10月的指数变化情况来看,除5月份外,指数呈逐月上升趋势,但从9月起指数连续两个月出现大幅下滑(见图7)。

  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得分为73.91,市民感受度指数得分为49.26,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得分为63.00,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得分为82.00。

  与9月份对比,除了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比上月增加了3.54分外,守法率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比上月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主要原因:一是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有所增加,其违章率由上月的38.82%上升到41.40%,提高了2.58个百分点,使守法率指数相应下降;二是多个监测点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现象依然存在,使得人行道无障碍指数连续两个月出现大幅下滑,比8月份下降了15.25分。具体排名及与上月对比情况(见表7)。

  三、附表

  10月份深圳市及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情况(计量单位:分)

  本版图表详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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