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专用车道调整通告
深公交(通)201110号
为进一步挖掘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我市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措施作进一步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11年3月1日起,允许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全天使用公交专用车道(除华强北路外)通行。
二、目前我市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有部分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三、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施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