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缴满一年社保可在深办出入境证件

导语 在深圳连续缴满一年社保的居民9月1日起,就可在居住地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的初次申领与签注业务。

  2012年9月1日起,公安部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推行为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在深圳连续缴满一年社保的居民9月1日起,就可在居住地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的初次申领与签注业务。

  公安部:就业地连续缴满一年社保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深圳等6所城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社保局:个人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

  在公安部的措施中,非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所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以及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四个要件。其中,社保证明是唯一的一道门槛。

  对此,深圳市社保局方面表示,由于社会保险分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尚不确定公安部所指的社保证明属于哪一类险种。不过,目前非深户居民购买最多的是医疗保险,目前有1100多万。但这1100万人中究竟有多少属于一年以上,社保部门暂未进行分类统计。而对于社保证明的开具,社保部门表示,目前非深户居民可以通过社保局网站上的个人主页进行打印,也可以将自己社保的授权码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深圳各出入境大厅业务一直比较繁忙。有网友预计,此项惠及数百万非深户居民的政策实施之后,深圳警方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是否会增加办证窗口,能否应对可能暴增的业务量,值得关注。深圳警方表示,今日将会公布详细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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