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实施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技术标准。按照《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等标准,在技术许可和遵循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金融社保卡技术方案,并向人力资源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申请发行注册金融社保卡。

  (二)制定金融社保卡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和《通知》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金融社保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终端安全控制卡管理办法等,明确金融社保卡管理的机制体制、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三)建设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数据中心、业务专网和金融机构受理网络,在现有社保卡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金融社保卡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包含:

  1.数据采集验证子系统。依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数据中心,通过联网进行数据采集和身份验证,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建立金融社保卡数据资源库。

  2.制发卡子系统。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制卡、注销、查询、卡业务指标扩充、数据结构修改、卡终端管理及密钥管理、用户身份认证和卡数据在线加密传输等功能。

  3.管理应用子系统。开发金融社保卡管理应用系统,实现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合作银行、卡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交换等业务应用功能。实现我市金融社保卡管理系统与人力资源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对接。?

  (四)制作发放金融社保卡。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社会保障卡标准规范,统一制作金融社保卡,委托合作银行受理及发放。金融社保卡的生产商、卡服务商及合作银行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合作银行不设数量限制。

  (五)推进金融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在优化完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对全市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服务等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实现与金融社保卡管理系统对接;更换、部署金融社保卡读卡终端,通过窗口、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渠道,为参保人员提供信息查询、社保待遇支付及社保费用缴纳、公共就业、劳动关系、培训鉴定、人才服务以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

  (六)开展金融特色服务。在借记应用的基础上强化金融账户的用卡安全,开发专有的金融增值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支付服务。

  (七)积极拓展金融社保卡在其他领?的应用。市政府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改造信息系统或建立数据接口,整合集成面向公众服务的各类应用系统,逐步完善用卡环境,建立健全面向全市的金融社保卡应用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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