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旅游 出入境签证注意事项

  出入境

  巴西海关对“行李”的定义是:无论新旧,与旅行目的相符,用于个人使用或消费的物品。“随身行李”是指随同旅客以同样的交通方式旅行且无须货运提单的行李。“非随身行李”指需要货运提单或类似文件的行李。

  海关规定的“行李”不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的数量、性质和种类体现商业或工业进出口用途的。

  汽车、摩托车、踏板车、带引擎的自行车、房车及其它陆地机动车辆。

  航空器。

  各种类型的船只,摩托艇及类似设备,船用引擎。

  巴西生产的用于外销的烟酒。

  未满18周岁旅客携带的烟、酒及类似产品。

  旅客抵达巴西时在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

  海关规定游客抵达巴西时,请将填写完整的“随身行李申报单”交海关查验;空乘人员通常会在旅行途中向旅客发放该表。如行李中携带以下物品,请在海关选择“申报通道”:

  动物、植物、种子、食品和药品、武器和子弹需经查验。

  旅客希望得到准予进入巴西证明的其他物品。

  需要暂准进口的物品,须在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如价值超过等值于1,600美元的物品)。

  按照巴西法律,不作为行李对待的物品(商业或工业用途的物品)。

  价值超过10,000雷亚尔(或等值于5,500美元外币)的现金、支票或旅行支票。

  非居民的行李进入巴西时,适用暂准进口的规定。根据此规定,旅客的行李在一定期限内免缴关税,且按规定期限复运出境。该期限由海关官员根据旅客可在巴西合法停留的时间决定。作为非居民的巴西公民,须出示其在他国居住的永久签证。

  旅客行李中用于个人消费的物品(包括需在巴西赠送的礼品),每人总价值不得超过US$500.00美元(通过航空或海路入境)或US$300.00美元(通过陆路或水路入境);超过上述限额的物品,须缴纳50%的关税;此种情况,旅客须在海关选择“申报通道”。书籍、期刊及其他印刷品、服装衣物、洗漱用品和鞋类等旅客个人用品免缴关税。

  抵达巴西时,在免税店购买的商品,每人总价不超过US$500.00美元的亦免缴关税。

  另外,入境巴西不要求接种任何疫苗,但是如果要到偏远地区旅游,建议接种黄热病、狂犬病、伽马球蛋白、伤寒和小儿麻痹症(牛痘)疫苗,以保证健康。旅客应在旅行前至少10天接种疫苗。这种疫苗的有效期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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