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公办学校小一学位?
适龄儿童家长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学位:
1.准备申请材料。3月24日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或者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2.提出学位申请。4月18日至20日,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不发给学位申请受理回执。
3.等待学位安排。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局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
4.领取入学通知。6月11日,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和《报到注册须知》。
5.按时报到注册。6月12日至16日,新生按《报到注册须知》的要求报到注册(具体报到时间请留意各区安排)。
1.准备申请材料。3月24日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或者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2.提出学位申请。4月18日至20日,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不发给学位申请受理回执。
3.等待学位安排。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局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
4.领取入学通知。6月11日,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和《报到注册须知》。
5.按时报到注册。6月12日至16日,新生按《报到注册须知》的要求报到注册(具体报到时间请留意各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