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哪些适龄儿童入学有特殊规定?

1.国务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对部分军、警人员,侨眷,中央各部委和各地政府驻深办事处干部,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等特殊人才的子女就读有专门规定。上述人员的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可视同深圳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或免收义务教育借读费等。有关具体政策可向所在招生地段的学校或所在区教育局咨询。

2.深圳市政府对在深投资的台商子女入学有专门规定。台商子女申请入学需先到市台办领取《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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