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黄标车补贴进入最后阶段:补贴标准范围程序
第三章 补贴范围
第九条 强制报废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一)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深圳市外的,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第十条 强制报废期限为2016年1月1日之后或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一)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照第一阶段补贴标准实施补贴: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6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2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5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0.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11.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2.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照第二阶段补贴标准实施补贴: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52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6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4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2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24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5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7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500元;
9.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10.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600元;
11.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12.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200元。
(三)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照第三阶段补贴标准实施补贴: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44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2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8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4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8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4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000元;
9.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10.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200元;
11.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12.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400元。
(四)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深圳市外的补贴标准:
1.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办理转出的黄标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2.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办理转出的黄标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办理转出的黄标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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