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做好15年高中毕业证和肄业证验发工作通知

导语 教育局发布通知,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颁发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6月上旬开始进行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的验发工作。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高中学校: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颁发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6月上旬开始进行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的验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和毕业证书验发工作的管理

  普通高中毕业管理是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工作,各区教育局(含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4〕83号)的要求,做好学生毕业资格的认定和审核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发放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普通高中毕业管理及毕业证书验发工作顺利进行。

  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填制与验发

  (一)凡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德育考核合格以上,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获得必修学分116分(语文、外语、数学各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技术8学分,艺术6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选修学分28分以上(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以上者准予毕业。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区属高中毕业班名册需经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验核。毕业证书由学校加盖公章和市教育局加盖验证章。

  (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毕业生毕业资格数据上报及验核通过深圳市学生信息管理综合平台进行。毕业证书中学生的有关信息由学校根据深圳市学生信息管理综合平台的验核结果(毕业证书数据模板)打印填写,通过完善和核准我市学籍管理系统中毕业班学生学籍相关数据,结合系统的“高中毕业验核”功能,从系统中导出毕业证模板文件(内含条码),使用打印机对空白毕业证书进行打印,不允许使用其他数据文件自行打印。市教育局依据信息管理综合平台验核结果和各校经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的《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肄业)生基本情况名册》进行验印。

  三、普通高中肄业证书填制与验发

  (一)凡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按国家规定修业期满三年德育考核不合格,或按毕业资格认定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发给普通高中肄业证书。

  (二)因按毕业资格认定未修满规定学分而领取肄业证书者,可在结业后两年内回原校申请补修,补修满规定学分可换发毕业证。

  (三)肄业证书由学校填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交市教育局验核。

  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填写格式

  (一)照片栏目粘贴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照片右下角加盖学校钢印,左下角供市教育局加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核钢印;

  (二)学号栏目填写13位的省编高中学号;

  (三)学号(共13位)、身份证号、学生出生日期、学习时间、发证日期全部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修习学分栏目按学生实际修习总学分填写;

  (五)校名栏目盖学校公章,校长栏目盖校长章;

  (六)毕业证书的任何栏目都不能缺省,学校须安排专人用计算机打印;

  (七)高中肄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的内文、修业时间的填写按原肄业证书所写内容不变,发证时间以换发证书的日期为准。

  五、领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空白)时间及地点

  领取空白证书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市教育局将根据省厅配送到货时间另行通知确切时间)。

  由各区教育局(含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指定专人统一收齐区属高中的汇款转账票据复印件,到我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领取相应的毕(肄)业证书并分发各校;市局直属各普通高中学校直接到教育事务服务中心领取。领取时,请各单位提前预备小拖车、绑绳等工具。

  地点:深圳市第一职校综合楼首层大厅北侧(皇岗路3009号)。

  六、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肄业证书验印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2日 市局各直属学校、盐田区、龙华新区

  6月3日 罗湖区、福田区

  6月4日 宝安区、南山区

  6月5日 龙岗区、坪山新区、光明新区

  办公时间:上午9时—下午6点,市局直属学校、罗湖区、宝安区和龙岗区一般安排在上午,其余各区安排在下午。请各学校结合实际,与市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事先预约和安排具体时间,按预约时间准时签到。学校凭借银行开具的转账票据与本单位财务部门报账,市教育局不再开具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票据。

  地点:深圳市第一职校综合楼首层大厅北侧(皇岗路3009号)。

  七、普通高中毕(肄)业证书的收费程序

  根据“一费制”的相关要求,证书费用已包括在“一费制”内。按省厅规定,普通高级中学毕(肄)业证书订价为:1.8元/本,额外增订的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内页订价为:1元/本。各学校应根据各自征订的数量,从学校正常教育管理经费中,将证书费用直接汇到市教育局指定的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南支行;户名:深圳市教育局;账号:7441310182600001241)。市局将根据全市征订数量集中将款项转汇省教育厅指定证书发放部门。

  七、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发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颁发工作。各校应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毕业证书的填写、校对和报送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校对毕业学生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姓名、籍贯等是否与身份证一致,并按规定完成送审和验印工作,保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准确无误。同时,提醒毕业学生在领到毕业证书后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按有关规定不予补发,只出具学历证明。验印当天,各校经办人需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统一报送经核验并打印的高三毕(肄)业证书及《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肄业)生基本情况名册》,我局将根据工作进度,通知经办人领取经验印的高中毕(肄)业证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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