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以下是深圳教育局近期发布的“深圳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五条 申报办法
(一)填写《深圳市第三届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原件);
(二)填写《深圳市第三届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匿名评审书》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各类成果提交参评成果主件及成果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1.著作类。著作原件1份,能够证明成果被引用、转载,具有学术价值、产生社会效益的材料。
2.论文类。公开发表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参评论文页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成果被引用、转摘情况的证明。
3.课题研究和调研咨询报告类。以“课题研究报告”形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广东省和深圳市教育科学及哲社规划课题、)申报的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为“结题鉴定材料”。结题鉴定材料需按照封面,研究总报告,结题证书,鉴定报告(证书),论文论著、制度文件、课件、光盘等成果材料,能够体现成果价值和影响证明材料顺序装袋;市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委托课题需提供研究报告文本,委托协议书和结题证明文件;调研咨询报告需提供调研报告文本和被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或评价的证明材料。
4. 地方课程、校本(园本)课程类。需提交地方课程、校本(园本)课程计划,教材原件1份,并提交课程实施及其效果的证明材料。
5.教育技术类。教育技术类的成果材料提交1份原件;申报教育技术成果奖的,应当报送光盘和使用指引,同时应当有相关的理论说明和应用效果评价材料。
(四)其他要求
1.以非中文撰写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的中文提要。
2.参评成果获奖情况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所有的复印材料须由申报人单位审核后加具“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当场退回申报人。
第六条 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
市属各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者,申报材料直接提交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申报材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区属各单位、各学校的申报材料,由本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二)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接收部门或单位应当对申报者的资格、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合乎规范要求的申报材料应按申报类别进行分类,并于2015 年10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时报送《深圳市第三届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材料报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 1068 号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409 室,联系人赵鹭,电话13926535697。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szjykxgh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深圳市第三届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
第七条 评奖组织
(一)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为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委员会,领导评奖工作,审定获奖成果,处理异议投诉等。
(二)评奖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并表决,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成果建议名单。
(三)评奖工作采取作者申请、单位推荐、评审组评选、评奖委员会审定的方式进行。
(四)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奖的具体事务工作。
第八条 评奖规则
(一)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后,分送各评审小组,同时,根据申报情况,评奖委员会向各评审组下达评奖指标。
(二)第三届优秀成果奖根据申报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组评审。
(三)评奖委员会最终审定批准获奖成果及等级。
(四)评奖委员会、评审组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凡涉及市评奖委员会委员的成果,在评议本人成果时,应退席回避,表决时不参加投票;凡本人成果申报参评的不得成为该学科评审组成员。
第九条 获奖成果的公布与奖励
(一)经市评奖委员会审定的获奖项目,由市评奖委员会予以公布,并由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二)自获奖成果向社会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成果持有异议,必须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过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三)对于剽窃、弄虚作假的成果提出异议,不受异议期限制,一经查实,即撤消奖励,予以公布,并取消当事人下届参评资格。
第十条 附则
凡参加评奖的成果非原件及有关材料,一般由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不予退回;凡是评审必须提交的著作、课程、教育信息技术类成果原件,评审后可以由本人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