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我校将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准考证发放: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地点: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广东省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的考生:到指定考点(见届时相关通知)参加考试。
5.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共七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联考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共两门。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页向考生公布。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8.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考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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