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试点“四点半活动” 每校可获按生均每年350元标准补贴

导语 日前,深圳教育局公布《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方案》,据悉届时首批100所深圳开展“四点半活动”的试点中小学将可获按生均每年350元标准补贴,更多内容请看下文。

  五、经费安排

  (一)补贴标准

  市财政安排专门经费,在全市确定100所中小学校进行“四点半活动”试点,依据各中小学校实际在校生人数,按生均每年350元标准,对活动开展予以补贴。

  (二)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全市组织实施“四点半活动”,包括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场地租用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购买活动课程、社会团队服务等产生的费用。不得用于发放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劳务补贴。各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加强“四点半活动”的统筹指导,制定活动总体方案,搭建活动平台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活动开展予以经费补贴,指导各区、校推进活动实施。

  2.各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建立本区“四点半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课外辅导教师资源库、校外教师聘用和监督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参照市级补贴标准及要求安排项目经费,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四点半活动”方案,于2015年10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3.各校要成立“四点半活动”工作小组,由校领导任负责人。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及家长公布。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充分利用本校教师的优势及特长,在校专业教师全员参与,担任组织管理、协助授课等辅助性工作。建立学校活动档案,做好文字、影像资料的整理和留存工作,年终定期总结并报告活动效果。

  (二)加强检查评估。市教育局在活动开展一年后,每年对各区、校开展该项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及绩效评估,各区要定期对本区域相关学校采取展示、报告、答辩等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综合评价,并将检查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对于该项活动开展效益不佳或管理不善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保障活动安全。各区、校要加强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定“四点半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校园体育一小时专项保险等,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要明确外聘辅导教师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依法守法,确保安全。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区、校要积极做好本区校开展实施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配合与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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