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广东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指南
五、考风考纪建设
(一)加强考风考纪和法律教育,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考试前,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和法律教育,敦促考生遵纪守法。各级招生办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务必使考生明白遵守考试纪律是应尽的义务、违反考试纪律将付出沉重代价。在考试实施时,考试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和程序处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的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加强预警,严防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的作弊案件发生。各级招生办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完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和考试共同值班制度,提高警惕、注意各方动静,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营利为目的,教唆、引诱、组织考生在考试时违纪作弊,或串通考试工作人员共同违纪作弊。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有违纪作弊苗头的,各级招生办、各考点要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坚决把大规模、群体性违纪作弊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杜绝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对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确保考试安全。各级招生办要按照省教育厅、省信息产业厅和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粤教考〔2009〕14号)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加强沟通,在考试期间请无线电管理部门派出无线电检测车对考点尤其是重点防范区域进行严密监测,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测向和准确定位,并迅速追查涉嫌人员及相关设备,依法予以处理。各考点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检查,严防、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不透明水杯、不透明文具袋(盒)等违禁品进入考场。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及操作要求按《考务工作手册》执行。
(四)加强考试实施过程监管,坚决、果断查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1.考试期间考场要实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电子监控,从开考前30分钟起到考试结束(监考员清理完考场),各考点必须开启电子监控系统对考务室和所有考场进行实时监控,各考点要加强监控室专职监控力量,安排包括一名副主考在内的考试监控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电子监控系统和所有考场实时监控工作。
2.加强考试巡视和检查力度,考试期间,各级招生办要组织由教育行政、纪检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的考试巡视小组,督促各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严防因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员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组织松懈而出现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坚决杜绝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纵容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发现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止;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决、果断查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