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辆报废最强指南(含标准+流程+申请方式)
导语当机动车使用到一定年限后,通常要求报废处理。而且获取粤B车牌及淘汰补贴,许多车主也在提前对老旧车进行报废。
最新政策:
目前,深圳许多车主都在进行车辆报废,以获取粤B车牌及淘汰补贴。
深圳机动车辆报废最强指南(含标准+流程+申请方式)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
详细了解《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点击查看<<<机动车报废新标准
机动车各车型报废标准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机动车报废标准一览表
车辆类型与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行驶里程参考值(万千米) |
||||
汽车 | 载客 | 营运 | 出租客运 | 小、微型 | 8 | 60 |
中型 | 10 | 50 | ||||
大型 | 12 | 60 | ||||
租赁 | 15 | 60 | ||||
教练 | 小型 | 10 | 50 | |||
中型 | 12 | 50 | ||||
大型 | 15 | 60 | ||||
公交客运 | 13 | 40 | ||||
其他 | 小、微型 | 10 | 60 | |||
中型 | 15 | 50 | ||||
大型 | 15 | 80 | ||||
专用校车 | 15 | 40 | ||||
非营运 | 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 无 | 60 | |||
中型客车 | 20 | 50 | ||||
大型客车 | 20 | 60 | ||||
载货 | 微型 | 12 | 50 | |||
中、轻型 | 15 | 60 | ||||
重型 | 15 | 70 | ||||
危险品运输 | 10 | 40 | ||||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9 | 无 | ||||
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12 | 30 | ||||
专项作业 | 有载货功能 | 15 | 50 | |||
无载货功能 | 30 | 50 | ||||
挂车 | 半挂车 | 集装箱 | 20 | 无 | ||
危险运输品 | 10 | 无 | ||||
其他 | 15 | 无 | ||||
全挂车 | 10 | 无 | ||||
摩托车 | 正三轮 | 12 | 10 | |||
其他 | 13 | 12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无 | 50 |
办理条件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深圳机动车报废办理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深圳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
(2)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居住证)、暂住证明。
3、车辆相关证件原件
证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4、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副本
特殊材料
1.机动车灭失的,需提供灭失证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需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2.机动车因故不再我国境内使用的,需提供出境证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3.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机动车在异地报废的,由异地负责报废,并将信息传到登记地车管所,由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注销证明。
深圳机动车辆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
领表方式:①点击下载
②各业务办公点窗口领取。
备齐资料:按照上述所需材料准备。
2、车辆报废和领取报废回收证明
到深圳市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提交业务资料,交售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
3、发放机动车注销证明
深圳市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符合规定的,审查合格的,车管所将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并由该公司代领取、发放给机动车所有人。
办理地点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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