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暨南大学本科招生详情、录取细则

导语 暨南大学在国内也算是排的上号的的名校了,在广东更是影响力巨大。那么。2016年暨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又是怎样的呢?

  暨南大学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暨南大学

  

  办学属性及层次: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录取批次:

  提前批、第一批。

  外语语种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地点: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由各省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体检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不录取体检不合格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但专业体检受限者,转入不受限的同分或低录取分专业。

  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暨南大学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若各省无详细排名或排序分,则按照我校择优录取原则,有加分者(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裸分相同,均无加分,优先考虑经我校认证的艺术特长生,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单科成绩排序:文科:语文—文综—数学—英语,理科:数学—理综—语文—英语。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考虑专业志愿在前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创新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部门),或者我校公布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如下方式录取。

  1)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按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5】×100。

  2)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以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4)】×100

  3)艺术学院各专业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部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校考同省同分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时,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加设高考文化课语文和外语录取控制分数线,即: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

  动画专业:语文+外语≥170分。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语文+外语≥170分。

  其中,语文、外语的单科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满分150分的标准进行折算。

  (2)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

  美术学专业:书法创作 + 中国画创作 + 中国书画常识笔试

  动画专业:初试(速写 + 命题创作)+ 复试(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音乐演奏艺术):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电脑音乐制作):面试×50% + 笔试×50%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

  注: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高考文化总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第一至第十名者,可获奖学金10万元。

  2.一等奖。广东省考生,文科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前400名的,理科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前1500名的,可获奖学金5万元。非广东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排名前100的,理科排名前300名的(当年高考总人数在10万人以下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前30名的),可获奖学金5万元。

  3.二等奖。广东省考生,文科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前600名的,理科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前2000名的,可获奖学金3万元。非广东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排名前200名的,理科排名前500名的(当年高考总人数在10万人以下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前50名的),可获奖学金3万元。

  4.三等奖。高考文化成绩(不计加分)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录取考生前2%且高考文化成绩超出一本线80分以上(非750分制省份折算为750分计算)的,可获奖学金1万元。

  学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符合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中的两个以上奖励的,以最高额度计算,不重复奖励。

  5.单科状元奖。高考成绩单科分在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1万元。

  6.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奖

  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奖励第一学年学费,一级运动员奖励第一学年半额学费。

  7.竞赛和学生干部奖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信息学(计算机)三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省(自治区、直辖市)赛区一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国家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称号者,奖励2万元。

  8.学生“励志奖”

  孤儿和农村无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子女,报考暨南大学并录取,奖励5万元。

  (二)在读生年度奖学金。

  各类奖学金金额从400元到10000元不等。

  (三)专项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获专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四)社会奖学金。

  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奖学金,奖学金数额从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五)扶困助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须由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且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与申诉电话:020-85228929,传真:020-85221340。

  暨南大学招生办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网址:www.jnu.edu.cn

  邮箱:ozsb@jnu.edu.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

  邮编:5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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