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岗区小一初一招生问答 你是否也有这样的疑问
导语近日,龙岗区2019年小一初一招生指南公布,其中不少政策都有所变动。正文为2019龙岗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招生问答。
二、关于身份证明的问答
(一)儿童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明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房产证明上的住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二)我孩子在招生报名结束后将孩子户口转到龙岗区,能更改户籍类型吗?
答:可以。地段内学校已录满则无法录取。家长可到报名学校重新递交资料,学校报教育办(局)统筹安排至仍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
三、关于住房证明的问答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学位申请的材料吗?
答:不能。凡在学位申请期间准备使用购买的二手房作为学位申请材料的家长,请提前办好房产证过户手续。经了解,二手房购房从开始到办理好房产证,时间周期较短,如需要使用新购二手房申请学位,请家长提前准备,以免耽误学位申请。
(二)我的住房是租赁的,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凭证?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需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该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详情请咨询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三)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四)我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根据龙岗区招生文件,《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承租人及特殊住房材料持有人均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五)一份《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能给多户使用吗?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使用。
(六)学生或父母居住证地址和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确定学区范围是以住房材料上的地址为准。
(七)在哪里可以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答: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其中龙岗有两处:龙岗登记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16号;布吉登记所: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路69号信义金御半山(荔山御园)D区5栋1楼102-105(翔鸽路与南环路交汇处)。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成员“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目前,深圳已经实现在线自助打印无房证明)
(八)住在特殊类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安居房、集体宿舍、人才房、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产权房等)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根据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分证明式样可在招生网站下载。
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均要求为住宅用途,资料如下: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集体宿舍单位与参保单位应为同一单位);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九)我的房产是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一栋楼只有一本房产证,无法出具本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怎么申请学位?
答: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辖区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十)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其中,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十一)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公司的,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吗?
答:如属于公司房产,可以提供承租人为儿童父母的《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或按照集体宿舍处理。
(十二)我购买了一套房,产权人是报名儿童或者报名儿童的亲兄弟姐妹,能直接用这套房报名吗?
答:如产权人为报名儿童自己,可以用于报名。如产权人为同父母的亲兄弟姐妹,请提供相应亲属证明其是亲兄弟姐妹,并选择“祖辈购房”即可。
(十三)我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市司法局2009年9月7日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四、关于社保的问答
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1.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电脑号,并确认在审核期间养老险和医疗险为同时在缴状态;
2.社保加分。
按养老险累计缴费月数或医疗险连续缴费月数(不中断),时间长的险种月数的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
3.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
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并终结在我市社会保险关系的,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的免费就读资格。
但因其养老险和医疗险为非在缴状态,不列入社保加分。
五、关于学位申请锁定房的问答
(一)什么是学位申请锁定房?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二)龙岗区为什么要试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
答:实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是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
(三)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户子女申请就读该校;
3.对于新纳入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的学校,系统将从2017年起进行记录和锁定。
如要查询该学位房是否在使用,请业主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查询。
(四)我的房子在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实施之前已经租给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为孩子来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实施之前,已被用来上学的房屋不受影响。但是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学位的,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
(五)实施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后,我新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信息已被锁定,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如果使用该房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房产所有权转手,其学位房信息依然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学位是否被锁定。
(六)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请业主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查询。也可以微信自助查询。
六、关于其他情况的问答
(一)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
(二)残疾儿童怎么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深圳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可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电话89468816)或龙岗区教育局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电话89551901)进行预报名。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地点,设在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三)可以申请择校或向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可以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吗?
答:不能。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不能择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报名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来申请对应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不得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
现在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各学校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按照生均标准拨款,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各学校之间日益趋向均衡,没有必要择校。
(四)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界线划分学校招生地段。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五)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地段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应当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地段内学校规模划定”,龙岗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地段内公办学校规模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
由于龙岗区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每年,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校规划建设、学位供需等情况,对部分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龙岗区大部分公办学校为单校划片,但部分区域由于学位供需矛盾紧张、公办学校布局不均等因素,会出现某些区域为两校或多校的共享学区。
(六)花园小区开发商代建的配套公办学校,只招小区业主子女吗?
答:不是。小区配建的教育设施是规划部门根据整个片区总体规划设置在某一小区的,服务的范围是整个片区,而不是某个小区。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学区地段划分的相关规定,确定配套教育设施的学区范围,此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均有资格申请该校学位。
(七)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或者工业用途的商务公寓房产材料能不能申请公办学位?
答:不能。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的用途范围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因此,不能用上述土地用途所建商务公寓房产材料或者通过租赁商务公寓形式来申请公办学位。各位家长在购买房屋时务必向开发商问清楚拟购买的房屋的用途性质。
(八)工商营业执照还能用于申请公办学位吗?
答:不能。从2017年起,龙岗区正式使用父或母一方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替代以往的“工伤险”进行积分,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九)我的小孩是龙岗户籍,有产权房,既可以在产权房所在学区按第一类申请学位,也可以在租房学区按第五类申请学位。如果以第五类申请,未被学校录取,我的孩子可以返回产权房学区按第一类录取吗?
答:不能。所有学校都按照家长网上申请和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的人数进行录取,基本上每所学校都会直接录满,没有空余学位,所以无法返回有产权房的学校录取,但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一周内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此类学生家长在网上申请时,请按照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就近入学,不要择校。
(十)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学校负责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建、社保、卫计委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安居房、社保卡、计生信息等)。
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所以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系统自动排斥,无法录取。
(十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程序复杂,申请信息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公安、国土、社保、计生等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工作量大。逾期申请的,一是系统关闭无法受理,二是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影响正常工作进程,影响正常开学,因此逾期无法受理补申请。
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十二)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安排学位,不接纳其在龙岗区所有公办学校申请学位或在民办学校享受学位补贴。伪造证件的,报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十三)年龄不够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答: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
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十四)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龙岗区公办学位较为紧张,对积分较低的申请人,如申请的第一志愿学校往年录取分数线较高,可以直接在第一志愿申请民办学校,龙岗区对就读民办学校且资格申请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区政府补贴标准为小学每年每生最高7000元,初中9000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低于最高补贴额度的,按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贴,收费标准高于最高补贴额度的,差额部分由家长负责缴纳。
(十五)我的小孩属于外地户籍,现在老家读六年级,请问可以到龙岗区申请公办初一学位吗?
答:不能。深圳市规定的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中不包含此类学生,对于深圳市学籍系统中无法查到六年级学籍信息的非深圳户籍学生,无法接受其申请学位。
(十六)我的小孩在外地读一年级(初一),请问可以到龙岗区申请一年级(初一)学位吗?
答:不能。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对于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学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责任由家长承担。
(十七)关于在建、新建学校的有关咨询。
在建、新建学校的问题请向教育局建设办了解。咨询电话89551960。
(十八)我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者已经网上报名但没有按时把资料交到地段学校怎么办?
答:如果不按规定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会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如果申请人是龙岗户籍,且符合就读条件,贻误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将只能进入尚有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本片区学校就读。如果申请人不是龙岗户籍,请家长自行联系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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