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2017小一初一大学区试点学校学位申请指南
导语近日,龙华2017学位申请政策发布,其中大学区试点招生政策也发布。
一、招生对象(大学区试点学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
(一)小一招生对象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一招生对象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三、报名材料(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龙华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一览(深户+非深户+港澳台)
四、招生范围
五、积分入学办法
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按照所填报志愿,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积分办法分为“基础分+加分”项目。
七、学区房锁定
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
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八、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3.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大学区内学校。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中心小学内)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请学位。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未申报或未递交初审材料;
(2)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3)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5.大学区入学材料提供、优惠政策同非大学区,有关要求可参照非大学区新生入学指引。
6.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才能申请。
其他类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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