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18年学位申请政策变化 社保、租房要求有变
导语 昨日,深圳大鹏新区发布学位申请政策,其中提到关于2018学位申请政策的变化。
大鹏新区2018年学位申请政策变化
1.2018年秋季起,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
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
2. 2018年秋季起,社保方面,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养老险累计缴费月数和医疗险连续缴费月数中重叠的月数)的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
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社保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为止,少于12个月的(含12个月)不加分;
多于12个月的,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1分。
3.2017年起,计生政策有变。
自2017年起,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
独生子女加4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的加2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的不加分。
2017年起,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需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但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只需到计生部门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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