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起宝安学位房锁定扩大到全区公办中小学学校
导语宝安区实行的学位房制度其实就是学位锁定制度,房子已经用来申请学位后会被锁定3年或6年,部分学校会锁定9年。
根据宝安教育局发布的公告,2018年秋季学期起,在宝安区全区公办中小学学校全面推行学位房制度。
带来最重大的影响是,2018申请宝安公办学位的租房户都需要在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好租赁凭证,无论深户非深户。
(宝安教育局公告)
一、原有试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
2014—2017年已实行学位房制度的29所学校,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
学位房锁定时间自各学校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当年开始。
二、其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除已实行学位房制度的29所学校外,全区其余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
公办新校自招生当年起实施学位房制度。
三、学位房的使用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四、学位房的锁定时间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房产锁定时间为9年。
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可向原学校申请将其使用的房产解除锁定。
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
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如有家长在这些学校招生范围内新购房或租房用于申请学位,请提前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房屋信息是否已被锁定。
五、学位房租房的时间限定
根据《宝安区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入学申请租房类材料时间限定试行办法》(深宝教〔2015〕144号):
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申请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申请2018宝安公办学位的租赁凭证最低时间要求必须包括2017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PS:宝安区办理租赁凭证和租赁信息条件基本一致,因此宝安只认可租赁凭证。
宝安房屋租赁凭证网上办理指南:
如果觉得上面文字描述太多了
那么就看下面的图解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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