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逃票将罚10倍票价
导语龙华有轨电车开通试运行有段时间了,一直没什么新动静。近日,龙华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将实施,是否意味着要开始运营了呢,小编很是期待。
2017年8月20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并将自2017年9月20日起施行,龙华有轨电车有了运营服务和管理规范。
龙华有轨电车最高限速
在运营安全方面,暂行办法规定,有轨电车在专用车道上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
通过交叉路口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龙华有轨电车票价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有轨电车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目前龙华有轨电车示范线实行一票制2元。
运营单位应按市政府或者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乘车服务。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运营单位有权查验车票。
除乘客主动补票外,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的10倍补收票款;
使用伪造、变造优惠乘车证件的,运营单位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乘客携带重量大于20公斤且不超过30公斤的物品,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4米且不超过1.6米的物品乘车的,应当购买与该乘客车资等额的行李车票。
龙华有轨电车乘坐规则
乘客乘坐有轨电车,应当遵守乘客守则和公共秩序,禁止的行为包括在车厢内斗殴、寻衅滋事、猥亵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等装置,非紧急情况下动用紧急安全装置;
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在车厢或者有轨电车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
在车厢内兜售、派发传单、乞讨、卖艺等。
龙华有轨电车投诉制度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在车站、车厢内明显位置公布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本单位投诉受理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乘客对有轨电车服务投诉的,由运营单位先行处理。
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
乘客对运营单位答复不满意或者运营单位逾期未答复的,乘客可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机构应在10日内处理完毕;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经投诉处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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