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之后过关怎么带? 海关给你准备了十大通关攻略
导语近日,iphone X上市售卖,不少小伙伴准备去香港购买。不过,关于带东西过关,大家都了解这些吗?
海关根据日常执法中旅客朋友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梳理了通关的十大重要攻略,供读者阅读了解。
攻略1:手机是应税物品 自用入境按15%税率征缴税款
手机是国家规定的20种应税商品之一,按照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予以征税放行。
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25号公告,手机的行邮税税率为15%。旅客在境外获取(包括购买、接受馈赠等)后携带入境,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依法缴纳关税后,方可予以放行。
所以说,携带手机入境,是不享受5000元或者2000元的免税额度的,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馈赠亲友,旅客携带1部入境都要主动申报缴税方可携带入境。
攻略2:出售、牟利等非自用的可能涉嫌走私
非自用,除了大家能想到的“水客”带货外,其实还有就是代购。代购实质是一种商业行为,代购的东西属于货物,而不是旅途自用物品,这类货物应按照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向海关申请报关,旅客不能够通过旅检渠道自行携带入境。
一经查实,情况严重的话,真的可能人财两空。
因为一旦被查实属走私行为,根据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海关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攻略3:境外获取的“境”指的是关境不是国境
由于“一国两制”,香港是中国境内,但却是关境外。
而所谓关境,指的是实施同一海关法规和关税制度的境域,又称“税境”。
举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就譬如我们要去香港、澳门、台湾,必须要办理签注,这样应该就比较好理解了。
攻略4:入境时应依法在海关“申报台”办理申报手续
中国海关在每个口岸的监管区的最前端,都会设置“申报台”,受理旅客申报业务,有时还可以接受旅客关于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
旅客携带手机等应税商品,或者超过免税额度的行李物品入境,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向海关申报的情况时,均应在“申报台”处向海关主动申报。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当是书面申报。
一旦越过“申报台”,任何形式的“申报”无效且不被接受。申报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守法行为,对于所申报的内容,可以排除有逃避海关监管的主观故意,因此,如果存在普通违规情节,一般可以避免被海关行政处罚,海关将更多地照顾旅客意愿,依法给予其补税或者带回境外的选择。
当然,必须是完全的如实申报,一旦出现伪报或者瞒报情节,这就具有了逃避海关监管的故意,涉嫌走私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攻略5:合法有效购物凭证可作为确定完税价格参考。
针对目前主流手机基本为触屏智能手机,价格日新月异,尤其是苹果新机价格正居高不下,且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价格不一。
因此,海关总署公告的《完税价格表》并未列明完税价格。但海关将遵循《海关总署2016年2号公告》的完税价格确定原则,即“按照物品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确定其完税价格”,以及“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海关建议,旅客妥善保管并向海关主动提供相关购物发票或收据,一方面是有关物品属于合法获取的重要证明,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较快核定物品完税价格,节约时间。
攻略6:
对未主动申报,被海关查实属于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未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物品进出境的,海关可以责令补缴关税,并处以罚款。如果以伪装、藏匿等方式,无论是否以赚取差价或带工费等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等行为,涉嫌走私。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紧扣的货物、物品的,按走私行为论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攻略7:没收的手机一般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理
对海关依法没收的涉案手机,一般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市民可以通过报纸、海关门户网站等渠道查询公开拍卖的时间、地点和拍卖物信息等,拍卖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竞拍,拍卖所得全部将依法上缴国库。
攻略8:不要轻信网上坊间所谓“通关攻略”
常常会有旅客因未主动向海关申报,违规携带应税商品被海关查获后,非常懊恼。
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没有及时“知法”导致不小心“违法”被海关查处;
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听信了网络论坛或者传言流言的一些所谓通关攻略,譬如机子和盒子要分开带、不要提供购物凭证海关就征不了税,还有些以为手机不激活、不插SIM卡海关就不管,也有完全相反的如手机只要拆封启用多带几部都没事等说法,甚至还“教”把手机绑藏身上或藏匿行李的。
其实都是不可取的,是非常不负责的言论,尤其是绑藏藏匿,实际上就是一种走私行为。
攻略9:一般物品免税限量规定
普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普
通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20种应税商品及烟酒等限制商品除外),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上述规定主要依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但是,海关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公告第三条“有关短期内多次往返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也就是说,短期多次往返旅客不再具有上述的5000元或者2000元的免税额度,以及五部委《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公告》(2016年19号)涉及的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的3000元免税额度(须有发票证明)。而是根据《海关总署58号令》第九条规定“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并且解释“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攻略10:其他常见热门商品规定
★货币现钞。
携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每人每次限额为20000元。携带外币现钞进境超过等值美金5000元以上须向海关书面申报。
★烟、酒及20种应税商品。
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1.烟、酒相关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进境;
2.关于20种应税商品相关规定:旅客购买电子产品等应税物品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依照自用、合理数量依法征税。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