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一览 需提供孩子身份证
导语据悉,光明新区2018年学位申请将于4月初开始,,请各位家长提前备好材料!
本文根据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发布的《2018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整理,最终以2018年光明招生政策要求为准。
光明新区2018学位申请资料准备
(本提示为简要列举,详细情况见最终学位申请政策)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深圳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
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
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在深圳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到辖区计生部门录入)。
租房家庭注意:
申请2018年光明新区公办中小学学位的,需要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8年4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光明新区证件办理咨询电话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88211352;0755-88211307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