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18年初一学位申请全指南 非深户需满1年社保
十、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
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段内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
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3.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4.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
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
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5.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具体可向申请学位的学校咨询。
6.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7.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保留其申请录取的学位。
8.网上预报名填报的《龙岗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
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龙岗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和学校盖章确认后,学位申请材料将不能更换。
9.2019年起,全面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0. 残疾儿童申请随班就读,申请的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申请学位完全相同。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如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本市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电话:89468875),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教学的龙岗户籍残疾儿童,于2018年5月7日-11日,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出生证、户口本、医院证明和《残疾人证》,到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进行预报名,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清辉路西马坳路168号。
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的招生通知,将会通过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残联另行下发,具体联系人和电话:龙岗教育局,李老师,89551901;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李老师,3329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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