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积分入学政策出炉 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
日前,光明区教育局发布《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积分入学办法》。
这也就意味着,光明区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正式出炉。
根据该文件可知,光明2020实行积分入学,学位类型优先,按顺序录取,同类型比较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
光明区学位类型划分
按学生户籍分为八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90分
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
第二类:80分
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第三类:70分
非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
第四类:60分
非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第五类:50分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
第六类:40分
深圳市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第七类:30分
非深圳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
第八类:20分
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光明区积分计算对照表
光明学位申请录取顺序
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当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
台湾户籍儿童与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非深圳户籍儿童包括港澳户籍儿童。
学区购商品房,有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积分。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根据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该适龄儿童的积分(最终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
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核实家长所填写的积分项目。
政府各职能部门核实家长递交积分材料的真实性。
2、积分排序派位后没有申请到公办学校学位的,如其他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由教育局征求家长志愿,然后按照积分录取到其他公办学校。
没有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局按照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所申请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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