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龙华区公办学校入学积分计算对照表
导语 2020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出炉啦,大家快来看看吧。对比2019年,龙华积分办法有不小的变化,比如说计生加分仅剩独生子女可加。
2020龙华区公办学校入学积分对照表
学位类型 |
户籍类型 |
住房类型 |
基础分 |
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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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住房/非深户社保 |
计生情况 |
户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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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
龙华区 户籍 |
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
60 |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
第二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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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
龙华区 户籍 |
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它类住房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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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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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
非深 户籍 |
学区内商品房 |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 |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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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 |
非深 户籍 |
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说明:
1.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2.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集体宿舍)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以上积分办法不包括大学区,大学区积分办法另行制定。
积分核定
积分核定以“织网工程”为基础,进行电子比对。
核定程序如下:
(一)家长网上填报积分入学材料后,招生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学位类型和初步积分。
(二)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教育部门提交入学材料。
(三)教育部门收取入学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材料经审核合格的,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生效。
录取顺序
积分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学位排序录取的依据,只在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之间进行排序;
不同学位类型的学生之间不排序。
根据“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生源分流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分流。
学位补贴:
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双免”补助:
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双免”补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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