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小升初)

导语终于,南山区2019年初一学位申请政策出来了,今年小升初的赶紧看看吧。

  2019年4月13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供家长阅读)》。

  自此,南山区2019年初一报名完整政策出炉,确定于2019年5月6日开始网上报名。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查询居住地所属学区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地图或者查询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9年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所属学区。

  5月6日9时-5月16日14时,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招生信息栏,点击初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查看《户口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学校上网申请,也可于5月10日(周五)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

  5月11日—12日到中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中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9年初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5月30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三、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

  (一)军人子女:

  第一步: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南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地址:南山区学府路30号,联系电话:26400154),备案材料包括:①《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②《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③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第二步:报名及验证材料

  按时在网上报名、参照下文第2、3、4、5项准备相关材料、到校验核材料。

  (二)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三)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四)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5.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五)港澳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430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2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四、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一)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即可下载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二)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2015年起,南山区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房锁定系统查询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2.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9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转学插班政策一般于当年5月下旬公布),不保证就近入读。

  3.已入伙的住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4.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具体积分见《南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

  5.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个家庭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个家庭的报名申请。

  7.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8.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即可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9.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凡提供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学区房锁定政策进行锁定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10.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11.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三)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父母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请咨询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2.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均须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3.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4类,分别为: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四)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

  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②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五、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

  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

  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六、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网上申请学位

  5月6日9:00—5月16日14:00

  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25日-26日共2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学校补验材料

  (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5月30日下午14:30—17:00

  公布录取名单

  7月4日15:00后

  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查询录取结果。

  新生到学校注册

  7月6日--7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7月4日15:00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七、温馨提醒

  1.由于南山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条件的部分学生,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指南提前准备材料,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2.学校验证时家长只需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复印件。

  3.非深户籍儿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学联系函。

  4.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凡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将不安排学位。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5.网上申报开始以后购房的,按转学插班政策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6.关于民办学校招生问题,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请登录民办学校网站查询招生方案和咨询电话(北大附中南山分校:http://bdfz.szns.edu.cn/南山中英文学校:http://nancic.szns.edu.cn/深圳道尔顿新华公学:http://dalton.szns.edu.cn/)

  7.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

  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南山区户籍初中一年级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可凭南山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大道与南坪快速路交汇处,详情见招生公告,咨询电话:86970116)申请报名。

  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南山区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肢体(脑瘫)、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szyptx.net/ ,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20)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八、体 检

  本市毕业生的《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外市毕业生到深圳市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

  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九、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

  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反映。

  招生咨询: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86070, 26486167;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73151(每年3月10日—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

  十、不接受申请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

  回复:积分,可进行学位类型、积分自测,觉得看政策头大的家长可以试试。

  

  延伸阅读:

  2019年南山区招生政策新调整 房屋租赁办理时间提前

  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5月2日开始网报

  2019/2020南山区招生政策预告 租赁办理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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