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买电动自行车必须认准这个标志
导语2019深圳电动自行车新规什么时候实施?深圳什么时候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怎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才合格?新旧国标有什么不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还限行吗?
自2019年4月15日起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才合格
1.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2.整车质量禁超55kg
3.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4.电压不能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 ;
如果不超标 ,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 ,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电动自行车新旧国标对比:
买电动自行车必须认准这个标志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CCC认证。
销售企业因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未取得CCC认证、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应向消费者承担退货等民事责任。
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认准符合3C(CCC认证)标准。
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实施备案管理
新国标实施后,继续对快递、外卖、抢修等民生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实施备案管理,对已经备案的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或者特行企业已向厂家定购符合旧国标且还未实施备案纳管的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凭借定购合同在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备案纳管),施行过渡期管理政策,待政府出台相应管理规定后,补发过渡期管理标识(过渡期限待政府出台相应管理规定后公布)。备案纳管电动自行车不受限行措施约束,可在全市道路通行,并按照非机动车实施管理。
非特殊行业电动二轮车继续限行
待政府出台相应管理规定前,非特殊行业电动二轮车管理政策延续我市限行管理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信息综合整理于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和广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