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2019-2020学年学位申请指南
导语目前,葵涌中心幼儿园这所公办园已经发布了2019年招生信息,要报名的赶紧看哦。 另外,葵涌中心幼儿园是没有校车的,大家最好要考虑到孩子接送问题。
近日,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2019-2020学年招生工作方案对外公布。
想要报名这所公办园的,赶紧来看看这份招生指南。
一、办学基本条件
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80年9月,是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
2011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15年6月被评为首批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创建单位。
幼儿园占地5628平方米,建筑面积5390平方米,幼儿园环境优雅,结构合理,场室齐全,设备设施完善。
幼儿园现有12个教学班,其中大班4个、中班4个、小班4个。
二、各年龄段计划招生数
小班100人;
中班18人;
大班20人。
三、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居住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的深圳市户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含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2.享受深圳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四、学位申请流程
(一)学位申请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10:00-5月24日24:00,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入在线报名系统,填写入园信息,上传入园所需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
幼儿园于5月24日前初审材料,家长可以登录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11:50,下午2:30—4:50);地点:葵涌中心幼儿园一楼大厅。
家长向本园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纸质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本园对家长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于6月3日前完成审核。
3.公布录取结果。
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为6月5日—6月10日. 本园在报名系统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
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录取结果。
提示:凡错过本园报名时间的,请就近选择其他民办幼儿园申请就读。
(二)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启动招生补录: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10:00—6月29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2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3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三)新生注册
1.凡被本园录取的儿童,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要随时关注本园新生QQ群公告动态或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务必在幼儿园指定的时间参加新生家长会,并办理入园手续。
2.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于8月25日前持《缴费通知单》到葵涌农商行(原信用社)缴纳学费。缴完学费后,把缴费单的第二联交回幼儿园门卫室,逾期将不保留学位。
五、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
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幼儿园审核,幼儿园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点击下方图片即可下载采集表,下载后如实填写。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下载入口请看深圳户籍部分)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
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港澳台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深圳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4月30日前到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登记备案)。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3.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开学时提交给班级老师。
六、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
提供以下类别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
提供深圳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立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至少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6.特殊住房: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等房产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5)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上述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说明:
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szcdc.net”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http://www.szepi.net”,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
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和提交纸质材料的。
七、录取方法
按照本园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为: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下同);或葵涌办事处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购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在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或特殊住房。
说明: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则优先按类型的顺序排序依次录取;如同一类型的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高低录取。
积分办法如下:
1.按申请儿童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计0.1分,不足一月不积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1日。
2.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1日。
积分不封顶。申请儿童和父母到园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积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八、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一)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84207460。
(二)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投诉电话:28333040。
九、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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