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幼儿园2019年招生信息(报名指南)
导语2019年龙岗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公布地有些晚了,不管现在都在陆续公布。 下面,我们来看看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幼儿园2019年招生方案。
2019年5月6日,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幼儿园发布2019-2020学年招生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2年,是龙岗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幼儿园、深圳市精粹管理基地园、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龙岗区幼儿教师研修基地。
幼儿园位于坪地街道兴华路18号,现有14个教学班规模,其中大班5个班,中班5个班,小班4个班。
一、招生对象
1.小班幼儿(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学位100名;
2.中班幼儿(年满4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学位30名。
二、招生范围
坪地街道怡心社区;
坪地街道中心社区龙岗大道以北片区;
坪地街道坪地社区龙岗大道以北片区。
三、招生流程
一)网上申报(5月6日—5月10日)
①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坪地中心幼儿园新生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如实填写表格并确认信息无误。
②《新生报名信息表》按以下格式命名:姓名+出生年月+房产性质,如:张小明2015年9月1日(学区购房);将命名后的报名资料发送到幼儿园邮箱pdzxyey@lg.gov.cn。
特别提示:《新生报名信息表》切勿重复提交,以免影响录取。
二)现场递交资料(5月13日—5月15日)
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5月13日—5月15日8:30-11:30,14:30-16:00)来园提交学位申请相关资料,家长请对照以下类别准备相应资料(原件、复印件),交至幼儿园招生办公室,幼儿园招生小组现场核验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料请分类整理、有序装订(提交的资料一旦上交不再予以退回)。
申请入园需提交的材料:
★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件(手写签名,张贴一张2寸彩照);
(2)户口本(幼儿及父母,复印1份,验原件);
(3)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1份,验原件);
(5)住房证明材料。具体请参见“有关材料解释说明”( 复印1份,验原件)。
★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件(手写签名,张贴一张2寸彩照)
(2)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3)由公安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复印1份,验原件);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1份,验原件);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复印1份,验原件);
(5)父母(或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复印1份,验原件);
(6)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复印1份,验原件)。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具体参照《龙岗区入学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招生咨询电话:0755-89333619 ,8:30-11:30、14:30-17:00,钟老师 曹老师。
三)资料初审阶段(5月16日-5月24日)
1.资料分类:
幼儿园审核新生各项资料,进行生源分类筛选。
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龙岗户籍,幼儿园招生地段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学区户籍,学区祖屋(原住居民)。
生源类型2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幼儿园招生地段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租房。
生源类型4 条件:非深户籍,幼儿园招生地段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5 条件: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6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7 条件: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录取办法: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七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①同类同等条件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②同类同等条件下:非深户籍类型以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2.资料初审:
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将对材料进行查验,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
四)上级部门审核(5月27日—5月31日)
幼儿园将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统一报上级部门,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五)通知录取(6月3日—6月6日)
幼儿园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录取的新生家长办理相关手续,未录取的幼儿请选择其他幼儿园就读。
六)新生入园前体检(8月30日前)
新生就近选择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建议在8月20日—8月30日期间到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关材料解释说明
(一)住房材料。
家长需提供的住房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 深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8年4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8年4月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在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二)关于社保材料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指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妇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五、家长须知
1. 请家长认真阅读幼儿园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幼儿园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请家长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资料,经核验为虚假、不实资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年龄不符者报名无效。
3.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4.幼儿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5.收费标准:
保教费1008元/每人/月 (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省一级园收费),伙食费300元/每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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