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坑梓中心幼儿园2019年招生方案(报名指南)

导语坑梓中心幼儿园是坪山区第二所公办园,招生范围是整个坪山区,但龙田、坑梓街道的孩子比较有优势。 下面,黑喵来介绍下坪山区坑梓中心幼儿园2019年招生方案。

  日前,深圳市坪山区坑梓中心幼儿园发布2019-2020学年秋季招生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中心幼儿园创建于1993年8月,于2016年8月搬迁至坪山区龙田街道秀山路3号,是一所省一级公办幼儿园。

  一、学位申请对象

  【1】2019年秋季招收小班125人,中班插班生7人,大班插班生15人。

  【2】小班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健康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二、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5月6日 08:30——5月12日 18:00)

  【1】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

  http://zs.kiway.cn/visit.html?orgdm=440220&tpl=loginzs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填表指引》》》坪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详解)

  【2】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

  在用户登录栏,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新用户需先申请),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 提交资料(5月13日—5月17日)

  【1】交给幼儿园的资料:《坪山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幼儿园审核员会在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幼儿园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幼儿园不予受理。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3 审核资料(5月18日—5月26日)

  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

  4 公示初审结果(5月27日—5月28日)

  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

  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在5月28日17时前向幼儿园提交需要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5 公布录取名单(5月31日)

  【1】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幼儿园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新生注册安排: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咨询电话(0755-89457386)查询,幼儿园将不予电话通知。

  三、学位类型

  (户籍是指儿童的户籍)

  【1】学位类型1:深圳坪山区户籍,龙田、坑梓街道自有房

  【2】学位类型2:深圳坪山区户籍,龙田、坑梓街道租房、特殊房产

  【3】学位类型3:深圳坪山区户籍,坪山区其他街道(龙田、坑梓以外)自有房

  【4】学位类型4:深圳坪山区户籍,坪山区其他街道(龙田、坑梓以外)租房、特殊房产

  【5】学位类型5:深圳其他区户籍,龙田、坑梓街道自有房

  【6】学位类型6:深圳其他区户籍,龙田、坑梓街道租房、特殊房产

  【7】学位类型7:非深圳户籍,龙田、坑梓街道自有房

  【8】学位类型8:非深圳户籍,龙田、坑梓街道租房、特殊房产

  四、录取办法的原则

  2019年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

  【1】按幼儿园招生地段(坪山区)就近免试入学。

  【2】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五、材料及样本

  六、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提供方法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资料

  (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性质、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缴款发票原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购房发票(如购房发票尚未办妥且在深圳市无其他房产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2】属于租房类别的: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凭证(红本)与信息(蓝本)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公寓等。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5月12日前。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租房必须提供坪山区无其它住房证明材料。

  【3】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出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提供该房屋2019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上述(1)、(2)、(3)、(4)、(5)、(6)类人员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幼儿园收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查。(提示:验证中只收取村委、居委开具证明的原件,其余合同、收据、发票的原件均只是现场查看,比对无误后该材料由监护人在复印件书写“复印属实,真实无误”的字样后,收取复印件)

  (7)适龄儿童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合同、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幼儿园的积分申请。

  【4】住房材料所有房产份额须>50%

  (三)社保

  【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同时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社保才能用于申请学位并积分,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家长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参保证明)。

  (2)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或双方是深圳户籍,无需提供社保卡,只需如实提交深圳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父亲或母亲的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如果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亲双方均为港澳籍或外籍,无需提供社保卡。

  (4)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监护人的社保卡。属于孤儿的,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加分材料的提供方法

  深户、非深户适龄儿童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五)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的资料,证件类均由幼儿园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只收复印件,所有证明均收原件。(原件和复印件的办理方式同上)

  七、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深圳户籍儿童积分项目为家庭住房居住时长情况、家庭计生情况;非

  深圳户籍儿童积分项目为家庭住房居住时长情况、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家庭计生情况、父母居住证情况。

  (一)积分计算方法

  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二)居住时长计算方法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

  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4月30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

  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只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的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

  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蓝本“租赁信息”,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红本“租赁凭证”,按照最早办理的红本“租赁凭证”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

  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红本“租赁凭证”,否则不积分。

  6.提交蓝本“租赁信息”,只具备申请学位的资格,居住时长不积分。

  即使前面办理有红本“租赁凭证”,如后续办理的是蓝本“租赁信息”,无论红本“租赁凭证”、蓝本“租赁信息”均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7.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8.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4月30日。

  (三)社保计算方法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

  积分计算截至当年4月30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四)计生情况加分

  对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四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6分。

  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夫妻子女政策属性均为政策内,或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且不存在非婚二孩情形,加5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有录入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加3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没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记录,或信息有误:父母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加0分。

  (五)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

  单方持有加0分。

  八、重要提示

  (一)申请材料提示

  1.申请材料交到幼儿园。

  2.申请材料不齐的,幼儿园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安排学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材料的时间,不影响学位申请和录取。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学位。

  (二)网上预报名提示

  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学位。

  (三)申办结果咨询提示

  资格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查询(电话:0755-89457386),也可到申报幼儿园查看公示或在招生系统中查看。

  (四)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新生(插班生)报到时,幼儿园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

  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五)补充提示

  1.坑梓中心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2.幼儿园收费标准已公示在幼儿园公示栏供家长查阅。

  3.本方案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坑梓中心幼儿园。

  延伸阅读: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名单一览(地址+电话+收费+招生信息)

  坪山区幼儿园全名单一览表(保教费+地址+等级+电话+性质)

  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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