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坚决取消本科清考 强调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导语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取消“清考”制度。此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也再次被强调。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2019年10月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教育教学管理。

  其中包括:

  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也再次被强调:

  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这并非教育部首次明确取消“清考”制度,2018年9月,教育部就曾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此外,作为对官方政策的回应,多省份也明令取消“清考”。江西省于2019年印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学生学业评价机制,全面取消“清考”;河南省也发布文件指出,将“逐步取消清考制度”。

  《意见》在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方面哪些举措?

  一是完善学分制。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和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通过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学分标准体系,严格学分质量要求,建立学业预警、淘汰机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实现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

  二是深化高校专业供给侧改革。按照专业建设“小逻辑”服从国家发展“大逻辑”的要求,通过加快构建自主性、灵活性与规范性、稳定性相统一的专业设置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带动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内涵提升。

  三是完善学士学位制度。通过设立辅修学士学位,推行辅修专业制度,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机会;实施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促进不同特色高校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完善专业认证制度,有序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本科专业三级认证工作,建立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推进质量革命,树立质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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