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0春季学位申请指南(政策+指引)
导语坪山区的公办幼儿园也越来越多了,大家送孩子读公办园的机会也越多。这不,坪山区就有5所公办幼儿园在进行2020年春季学期招生,赶紧看看吧。
今天,黑喵给大家带来的是坪山区5所公办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招生信息。
将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6点截止网上报名哦,符合条件的抓紧了。
一、招生名额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含)——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
无法提供有效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
三、学位类型
总体分两大类,小区内居住和小区外居住,小区内居住优先。
当幼儿园有富余学位时,面向小区外居住适龄儿童。
备注:
所说户籍,指的是儿童户籍;
所说住房,指的是坪山区域内住房。
小区内居住学位类型:
1.深圳坪山区户籍,所在小区自购房。
2.深圳其他区户籍,所在小区自购房。
3.非深圳户籍,所在小区自购房。
4.深圳坪山区户籍,所在小区租房。
5.深圳其他区户籍,所在小区租房。
6.非深圳户籍,所在小区租房。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视为小区内居住学位类型1。
小区外居住学位类型:
1.深圳坪山区户籍,自有房(自购房、原住居民祖屋)。
2.深圳坪山区户籍,租房和特殊房产。
3.深圳其他区户籍,自购房。
4.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和特殊房产。
5.非深圳户籍,自购房。
6.非深圳户籍,租房和特殊房产。
四、录取原则
录取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一所新型公办幼儿园。
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依“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当学位无法全部满足,且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居住时长长者优先;
如果继续同分,深户以儿童落户深圳时间长者优先,非深户籍以儿童父母(任一方)来深时间长者优先(以有效居住证评判,如有多份居住证,需要使用时间有效衔接)。
五、积分办法
积分项目:
社保积分和计划生育情况加分
1、社保积分计算方式
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时间较长一项积分,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
积分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2、计生情况加分
按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儿童家庭整体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四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1)独生子女:
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6分。
(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
夫妻子女政策属性均为政策内,或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且不存在非婚二孩情形,加5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
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有录入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加3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
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没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记录,或信息有误(父母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加0分。
六、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的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3.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社保卡和参保证明。
4. 居住证材料:
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
5.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
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七、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提供办法
(一)户籍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
(二)住房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一种)
★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幼儿(或该幼儿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幼儿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材料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需提供该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以及缴费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属于租房类别:
1.持有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租赁凭证(红本)与租赁信息(蓝本)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租房发证日期截至今年12月27日前,无有效租赁信息(蓝本)的请在网上报名平台上租赁信息编号统一填写为“坪山2019001001”,提交材料时需提交社区盖章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幼儿(或该幼儿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幼儿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材料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需提供该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建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
(1)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A.股份公司股份证。
B.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C.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9、10、11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属于公租房的,需提交单位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B.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备注: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居住,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出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提供该房屋2019年9、10、11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上述(1)(2)(3)(4)(5)(6)类人员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幼儿园收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7)适龄儿童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新型公办幼儿园的学位申请。
住房材料所有房产份额须>50%
(三)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深圳社保卡和参保证明。
如果父母双方都有社保卡,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
(四)居住证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
(五)计划生育加分材料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六)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四)项要求提交的材料,证件类均由幼儿园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证明均收原件(原件和复印件的办理方式同上)。
八、招生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24日08:30- 12月27日18:00
网址:
http://zs.kiway.cn/visit.html?orgdm=440220&tpl=loginzs (报名已结束,入口关闭)
填写志愿方法: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二)提交材料
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地点:五分园(心海城)
交给幼儿园的材料:《坪山区2020年春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幼儿园工作人员会在入园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回执一份给家长,幼儿园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幼儿园不予受理。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被删除。
(三)审核材料
时间:2020年1月2日-7日
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
(四)公示初审结果
时间:2020年1月8日-9日
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在1月9日17时前向幼儿园提交需要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公布录取名单
时间:2020年1月13日
1.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幼儿园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新生注册安排:
2020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到对应幼儿园进行注册。
九、重要提示
一)关于录取的提示
幼儿园接受申请人提出的学位申请并不代表一定能安排入园,能否录取取决于申请幼儿园的学位空余情况及学位申请人的积分排序情况。
二)申请材料提示
? 儿童报名材料准备
1.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的深圳社保卡和参保证明。
5.持相关材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6.《坪山区2020年春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报名网站打印,一式两份)。
? 提交材料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要复核的家长,在2020年1月9日规定时间内交到原资料核验点。
2.申请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安排学位。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材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安排学位。
三)网上预报名提示
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材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学位。
四)申请结果咨询提示
幼儿园咨询电话:
0755-84235975 甘老师
0755-89221164 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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