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独生子女加分?蓝本可积分?盐田区教育局答复了
导语根据教育局公开信息,盐田区拟调整学位申请政策,针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盐田区教育局进行了答复,一起来看看有没有新变化吧。
2019年11月份,深圳首个区——盐田区发布招生政策调整方案(取消直升+积分办法变动),并举行了听证会。
现在,听证会结果已经公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1.缩短“取消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政策”实行的时间。
2.取消独生子女的加分项。
具体意见及官方答复
(一)“取消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政策”方面的问题
1.取消直升的同时,建议增加一些考试途径给有潜力、成绩好的孩子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学校。
答复:
目前国家、省、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免试入学”,因此“增加考试途径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建议无法采纳。
2.希望能缩短“取消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政策的时间,希望明年就立刻取消。
答复:
“取消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政策”最快的时间点是六年之后。法不溯及既往,立刻执行取消直升政策,对目前在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就读的学生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是在直升政策背景下选择入读的。
因此采取六年后取消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政策,并提前告知公众——明年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的学生,不再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
3.采用阶段性递进式扩班等措施让梅沙未来学校的生源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学校。让梅沙街道片区的积分不够的孩子就近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学校。
答复:
“阶段性递进式扩班”保障积分不够的梅沙片区生源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提议无法采纳。
目前盐田全区实行统一积分入学政策,全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按照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关于“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增加梅沙片区招生比例”的提议不在本次听证讨论范围。
(二)“重新修订《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方面的问题
1.如今二孩政策已经放开,独生子女无需再额外加分。
答复:
独生子女还应保持加分。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入学积分,应当继续予以加分照顾。
2.入户时间、住房时长、缴纳社保时间的累加分不应该以2分封顶。
答复:
盐田区的积分框架通过设定类别分和设定累加分上限来确保各学位类型的录取顺序:A类>B类>C类>D类>E类>F类,所以累加分设定上限,不超过2分。
3.政策是否考虑到父母不在世,由祖辈抚养的情形?超生家庭子女是否无法入读公办学校?
答复:
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可按当年的“学位申请指南”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计生不再作为入学门槛,超生家庭子女入学只是没有计生项目的累加分。
4.商务公寓是红本的自有产权房,应该作为积分入学的一个加分项。人才公寓和保障房,是吸引人才的手段,也应该给予累加分。
答复:
自有产权房属商务公寓的,跟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一样,享有自有产权房的类别分,只是住房项不再按发证时间累积分。
人才子女入学方面,盐田区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区出台的各类人才政策来保障人才子女入学,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不再额外加分。
(三)“重新修订《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的注释说明”方面的问题
1.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为何无法积分?
答复:
一贯以来,全市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红本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房屋租赁凭证》可以按照发证时间积分。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蓝本的《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址依据,其租赁时长不纳入积分。2019年5月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不再出具《房屋租赁信息》。
黑喵提示:
按照听证会及盐田区教育局答复来看,招生政策调整方案应该不会有变动。(但确定的政策还是要以教育局后续通知为准。)
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政策调整方案(意见稿)吧。
盐田区中小学政策调整方案
盐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随着全面二孩、异地高考、幼儿成长补贴等政策的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为保障盐田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益,引导辖区各校生源均衡、合理分布,结合市、区新旧招生政策,及参照各兄弟区的做法,对我区2020年及之后年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如下:
一、取消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政策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创建时(2001年)为公办民助性质的学校,学生可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但直升政策与深圳市现行招生政策已不相符(当前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就近入学),为了与全市招生政策相匹配,从2020年秋季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不再享受直升政策;
即从2026年秋季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新生全部按照积分入学政策招录,录满为止。
二、重新修订《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
(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按照儿童父母一方缴纳深圳社保时间的长短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或商务公寓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前一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盐田】可获盐田区学位申请最新政策、报名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