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实际居住要求政策汇总 未实地居住不能申请学位

导语近年来,深圳学位持续紧张,对于实际居住要求的执行也是越来越严格,网上随便一搜就能看到家长们的讨论。 那么,深圳哪些区要求必须实际居住呢?

  据黑喵统计,目前明确实际居住的有光明区、福田、罗湖、龙华、坪山等区。

  其他区的,暂时还没提到,但不代表不要求,建议大家使用实际居住的房产申请学位。

  光明区

  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地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地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可能有家长以为这是新政策,其实不是,在2019年(更早的没去翻看)光明区学位申请政策中就明确提到:

  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另外,2019年光明民办招生也是有居住要求,只是没有公办要求这么严而已:

  适龄儿童家庭未在光明居住,不能申请光明区学校学位,也不能录取。

  龙华区

  2019年龙华区学位申请指南中“温馨提示”:

  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家长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住房信息,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地址与人口实际居住登记信息地址必须一致

龙华区2020年学位预警中“关于2020年住房材料的温馨提示”:

  请租房的家长主动前往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罗湖区

  罗湖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预告:

  福田区

  2020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预警及温馨提示(含补充公告):关于核实“实际居住”的说明

  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1.以购房申请学位的家庭,从2020年起,须在当年网上预报名前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2.以租房申请学位的家庭,申请2020年学位,须在2020年1月23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申请2021年学位,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坪山区

  坪山2020年学位预警信息中提到:

  2020年申请学位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并确保实际居住房屋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18年9月20日,坪山区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2019年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一)申请学位时提供的住房资料必须为该家庭真实居住地。

  资料审核期间,坪山区教育局将联动相关部门上门核查;

  如查出未真实居住,将取消该生申请学位资格。

  坪山2019年关于集体宿舍的要求之一: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2018年9月30日前入住),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延伸阅读:

  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汇总(最新)

  深圳10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超全解析 学位申请预看

  2021年深圳学位申请租赁要求汇总(办理时间+实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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