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安区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提醒 5月上旬网上报名

导语宝安区2020年学位申请政策基本确定,包括学位申请材料、招生条件等。为了再次提醒大家,日前宝安区教育局在宝安日报的市民热线栏目中,再次明确了申请学位必须要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非深户孩子需身份证等重要政策提示。

  近日,宝安区教育局通过《市民热线》就小一初一招生等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了密切交流。

  关于家长关心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和时间安排问题,区教育局正在根据深圳市招生工作要求拟定本学年度的招生工作方案,各校招生班数和人数及招生范围已基本确定

  下一个学年小一、初一招生,家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由于疫情的原因,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会稍微推迟,预计5月上旬启动。广大家长敬请留意,切勿错过报名时间。

  同时,关于招生条件,申请宝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须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关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今年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关于身份证办理。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延伸阅读:

  宝安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新规实施 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为2分

  宝安区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时间要求(办理时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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