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允许用户口本代替孩子身份证 社保断缴不影响申请入学
导语 好消息!社保断缴不影响申请入学!允许用户口本代替孩子身份证!宝安区租赁凭证办理时间再延长!具体内容请直接看文章吧。——本地宝深圳升学·黑喵
前几天,黑喵给大家推送了宝安区教育局在回复家长咨询招生相关问题的解答:
(点击图片可查看文章,含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其中,要求孩子身份证这一点,引起不少家长的热切关注▼
这不,今天宝安区教育局就明确了:
考虑到疫情的影响,今年允许非深户用户口本代替孩子身份证;
疫情期间社保断缴、缓缴不影响学位申请;
还将减少或者取消家长到校交材料的环节;
……
此外,宝安2021年租赁办理时间再延长。
宝安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入学材料的温馨提醒
为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长办理2020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材料提醒如下:
一、因疫情导致社保断缴
因疫情导致社保无法按时缴纳的问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延期缴纳和医保待遇享受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表述“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即家长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断缴期间,社保卡依然有效,不影响申请入学。
二、因疫情导致无法办理身份证
2020年小一初一非深户籍新生入学申请所需的身份证,因疫情原因非深户籍人员无法回户籍办理的,2020年申请入学使用户口本代替。
三、因疫情导致无法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
2020年小一初一港澳籍新生入学所需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的,可在疫情结束后补交。
四、关于网上报名后的信息初核环节
为了尽可能减少人群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今年信息初核环节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信息初核程序,减少或不需要家长到志愿学校验核入学材料。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请家长及时留意后续发布的新生入学指引。
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业务指引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关于招生入学咨询、接待等业务,请市民朋友尽量选择宝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电话等途径了解宝安区招生政策及办理招生信访等业务。
招生业务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第1学区教育办(新安街道):23207407;
区教育局第2学区教育办(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
区教育局第3学区教育办(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
区教育局第4学区教育办(沙井、新桥街道):27201374;
区教育局第5学区教育办(松岗、燕罗街道):27097250;
区教育局第6学区教育办(石岩街道):27619697;
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
区教育局信访办:29601185。
备注:
由于近期咨询量较大,请家长耐心拨打,并根据居住地选择对应的学区教育办咨询。
黑喵说:
虽然宝安允许疫情期间社保断缴、户口代替身份证、港澳籍亲子关系公证书补交,但也就意味着之前黑喵给大家分享的宝安学位申请材料依旧未变。(具体材料清单见文章开头)
其中,大家关注的租赁凭证、房产证等住房材料,依旧必须提供其中一种。
宝安再次延长2021年租赁办理时间
划重点,再次推迟后,宝安区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时间延长仅限2021年的申请学位的,2022年及之后还是照原政策执行,也就是要求在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好。
以下是教育局通告原文:
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再次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要求时限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结束,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最终解释权归宝安区教育局所有。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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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新规实施 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为2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宝安】可获宝安区学位申请政策、报名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